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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查处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

发布日期:2020-01-29 14:52 来源:城口县融媒体中心 城口手机台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县城鸽子沟农贸市场某干货门市查处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

 

       1月28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城鸽子沟农贸市场某干货门市,查处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现场没收麂子肉48斤,野猪肉5.4斤,野鸡1只。目前,该经营场所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活禽市场休市通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公告》《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要求对全县所有活禽市场和交易场所实行休市,严禁在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交易和宰杀,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进行严密排查,现场指导各超市、摊贩、市场立刻停止活禽及野生动物宰杀、销售活动;督促经营者做好消毒、宣传、经营场所做好通风换气等防疫义务;加强餐饮安全重点监管;对擅自涨价、哄抬物价行为适时监控;依法依规做好12315举报维权受理、处置及反馈。与此同时,严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来历不明产品、日用肉类流进市场,对其发现的不合格经营者要求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县城鸽子沟农贸市场某干货门市查处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办结消费投诉3起;关停涉及活禽宰杀和销售农贸市场24个、市场主体53家、超市2家、活禽售卖点8家;责令整改餐饮点78家、海鲜市场2家;劝解家庭聚会聚餐16起;立案非法销售野生动物1起,立案查处不正当交易1起。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通告》《公告》《告诫》要求,紧盯市场防控,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物种,不断加大疫情风险防范和执法力度,筑牢“防护墙”,严防传染源。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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