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对收缴的一批非法捕捞违禁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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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共销毁禁用鱼竿50余根,地笼5个,禁用渔网200余张,电鱼器10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干流及其支流、巴山水库、蹇家湾水库、三合水库设为禁渔区域。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捕捞复发。
通讯员: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