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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低保户、特困人员 9月起可退补减免电量电费啦

发布日期:2020-08-11 10:47 来源:城口县融媒体中心


好消息!好消息!

为了更好落实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政策

将国家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城乡困难家庭

本着“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原则

我县将开启对

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

家庭电量减免啦

由现行依申请减免优化为直接退补减免电量电费,自9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按照《通知》

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家庭

每月每户减免电量电费

按电量10度

和我县居民用电第一档电价标准

即每度0.52元折算


(我县居民用电第一档电价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适时变动)。


那么

如何减免电量电费呢?

我们一起往下看


确认减免电量电费对象        

每月10日前,向供电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当月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名单清册(含姓名、身份证、地址及其对应的指定代发银行账户信息)。


供电公司于每月20日前,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清册确认减免电量电费金额,并汇入民政部门指定的代发银行账户。

民政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指定的代发银行提供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账号信息。


各指定代发银行于每月28日前

将当月减免电量电费代发至减免对象


在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减免电量电费统一发放至集中供养机构。


记者:田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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