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划重点!
各位司机看过啦!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7月12日对明通镇中心路、大塘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拍摄。
在此,请过往车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如有违法本公告规定的,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处罚款200元。
记者:陈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