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我县将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费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本次修订两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即“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两项。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最高限价为50元/次(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最高限价为25元/项(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
本次公布的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政策
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
自2020年6月17日起施行
疫情结束自行废止
来源:城口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