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全市企业医保费减缴和缓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我县稳步推进“4+7”国家首批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续标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为患者减负降费持续努力。
什么是“4+7”?
为什么要实行药品集中采购?
跟着小编一起来往下看~
“4+7”指的是11个试点城市,具体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城市,由以上11个城市组成采购联盟进行药品带量集中采购试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品种进行带量采购,通过带量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大幅降低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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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7”国家首批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续标药品和协议医疗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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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国家组织
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协议医疗机构一览表
2020年,我县“4+7”国家首批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分别涵盖25个品种和32个品种,目前,有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27个公立医疗机构以及1个民营医疗机构签订了采购使用协议并纳入医院采购用药目录使用(具体情况详见上表)。
自2019年3月我县启动“4+7”国家首次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与集中采购前价格相比,患者药费负担大幅降低,部分肿瘤、乙肝、高血压等疾病的常用药品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通过集中采购使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此外,全市目前已启动含吻合器、胶片等3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规范化和规模化的采购,将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切实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提升患者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记者:袁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