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土城北门路(县政府至原长途客运路站段)采取违法停车抓拍处罚的交通管理措施,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拍摄,请广大市民与驾驶员注意。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如有违法规定的,将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处罚款200元。
记者:陈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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