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司机
还在私占公共区域?
乱停乱放,没有规章
要遭哦!
点击下方观看视频:
'乱停乱放001VA0'
从县发展改革委获悉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自5月1日起
我县城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出炉啦!
临时停车地点:小型车、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在恒信小区、电力公司、电影院、桂花苑、新辰壹号商业街路段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2元/小时收费,白天(8:00-22:00)累计收费金额不超过15元,夜间(22:00-次日8:00)累计收费金额不超过10元。
临时停车地点:小型车、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在美都香榭至大桥、二桥桥头、北环支路公租房、新辰壹号环线、桃树坝路段。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2小时以内按3元收费,超出两小时以上的按1元/小时计费。白天(8:00-22:00)每车位累计收费金额不超过10元,夜间(22:00-次日8:00)每车位累计收费金额不超过5元所有车位停放15分钟之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免收临时占道停车费车辆:对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城市管理车辆(市政维护、园林及环卫作业、城管执法)、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有统一标志的水、电、气、通讯工程车、邮政、市场监督、税务、城建监察、环保监察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含献血车辆)、殡葬车辆、运钞车、重大险情发生时参与抢险救灾。
对临时占道停车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所有路段按每次3元收费。
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不含商住混合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确定。其他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据县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的收费标准试行时间为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试行期一年)
记者:王小玉 陈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