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快讯 > 正文

@城口人 注意了!我县开启违规建筑专项整治,这些行为将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0-04-17 14:52 来源:城口县融媒体中心

乱搭乱建?

占道经营?

……


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

提升城乡品质

保护生态环境

我县决定

将在2020年开展重点区域建设行为专项整治

这些人可得注意了

整  治  范  围

1·城市规划区

2·乡镇场镇规划区

3·县域重要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区

4·重要河流及两侧规划控制区

5·重点景区及大巴山森林人家集群片区规划范围内


整  治  内  容  及  要  求

(一)未经批准在屋顶、房屋周边搭建彩钢棚及其他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未经批准对合法建筑加宽加高行为。

以上行为在建的必须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整改。已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建设实施单位和个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堆码占用公路、河道以及违法进行河道采砂等行为。


违法实施单位和个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消除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河道原貌,逾期未消除的,依法强制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举报投诉地点:县住房城乡建委

举报电话:023-5922410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