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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2020年我县将重点培育400个以上家庭农场,赶紧看过来……

发布日期:2020-04-16 10:16 来源:城口县融媒体中心

为巩固提升农业产业扶贫成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构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20年

我县将重点培养400个以上家庭农场

赶紧看过来!





来源:资料图片

家庭农场基本要求     
     

1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


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户农村居民。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有 2 人以上(含 2 人)固定在农场从事生产劳动,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2

家庭农场收入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 80%以上


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流转农村土地的租期或承包期在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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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培训。


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具备防灾抗灾能力。

4

所从事的产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级产业发展规划,经营规模适度,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脱贫攻坚期间带动贫困户增收 1 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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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建立      
       


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登记注册



开展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


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创建市、县示范创建,对创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 1 万元一次性补助,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给予 8 万元一次性补助。

力争到 2022 年培育县级示范家庭农场 200 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50 家。


支持参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推动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开展统一生产经营。

对带动建卡贫困户 5 户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享受扶贫致富带头人奖补政策。


支持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链、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农业产业扶贫等涉农项目。

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


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


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降低入驻和促销费用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


支持公益性服务机构把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提供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检验、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

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为家庭农场提供先进适用技术。

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耕种防收等生产性服务。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服务家庭农场。


加大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


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每年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 100 人次以上,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支持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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