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为表达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和《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城口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4月4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0:03在县城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广大军民闻声勿惊。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警种:解除警报
试鸣放方式及时间:连续鸣3分钟。
2020年4月3日